起重机的安全使用规则与安全操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26-07-28
一、操作者必须经过培训
操作者必须熟悉起重机结构和性能,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后,方能对起重机独立进行操作,并应遵守安全守则。
二、操作者必备操作事项
1.每班开动前必须做好以下各项检查:
(1)吊钩钩头、滑轮有无缺陷;
(2)钢丝绳是否完好,在卷筒上绳尾固定上是否牢固,有无跳槽现象;
(3)大车、小车及起升机构的制动器是否安全可靠;
(4)各传动机构是否正常,各安全开关是否灵敏可靠,起升限位和大、小车限位是否正常;
(5)起重机运行时有无异常振动与噪声。
2. 开车前应将所有控制手柄扳至零位,关好门窗,鸣铃示警后方可开车。
3. 起重机起动要平稳,并逐档加速。对起升机构每档的转换时间可在1~22s;运行机构每档的转换时间不小于3s;大起重量的桥式起重机,或视起重量而定,严禁高档起动。
4. 严禁超规范使用起重机,必须遵守起重机安全管理规程中的“十不吊”规定:
(1)超过额定载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扎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起重机拴挂工件直接加工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有浮放活动物件的不吊;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未有安全措施不吊;
(8)带有棱角、刃口物件没有钢丝绳防切断保护措施的不吊;
(9)埋在地下或凝固在地面上不知负荷量的不吊;
(10)指挥人员违章指挥不吊。
5. 每班第一次起吊重物时(或者载荷在最额定起重量时),应在重物吊离地面或支承物约0.3m后,将重物放下以检查制动器性能是否正常,确认可靠后继续起吊。
6. 操纵控制器时,必须按档次进行。要保持被起吊物件平稳,吊钩转动时不允许起升,防止钢丝绳跳槽。
7. 起重机或小车运行至接近终点时,应降低速度,严禁用终点开关作停车手段使用,也不允许用打反车达到制动目的。
8. 操作者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1)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运行时;
(2)起重机通过或行驶在视线不清处时;
(3)起重机运行到接近同跨轨道上的另一台起重机时;
(4)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
9. 严禁起重机悬吊重物在空中长时间停留。起重机在吊着重物时,操作司机和起重工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
10. 起重机运行时禁止人员上下,禁止在轨道或走台上行走,也不允许从事检修。
11. 对双吊钩(主、副钩)起重机,不准同时用两个吊钩分别吊两个物件,不工作的吊钩必须开到接近上极限高度位置,并且不准带挂吊索。在主、副吊钩换用或两钩高度接近时,必须一个一个单独工作,以避免两钩相碰。
12. 同一跨度内有多台起重机工作时,两台起重机之间必须保持>1.5m的距离,以防碰撞。因工作必须接近时,应经邻机同意,但最小距离应在0.3m以上。
13. 禁止两台起重机同时吊一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双机抬吊时,要采取安全措施,且每台起重机均不得超载荷,并由精通专业技术的主管工程师负责现场指挥。
14. 在正常工作中改变运行方向时,必须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当机构完全停止转动后再换向开动。
15. 电器各种保护装置必须保持完好,不得随意调整和更换。
16. 露天工作的起重机,风力大于6级或遇到雷雨时,应立即停止工作。不工作时应将起重机开到停车位置,并可靠锚固。
17. 吊运作业完成后,将起重机开到指定地点,小车开到司机室一端,吊钩升起(抓斗放到地面),控制器全部扳到“零位”,切断电源,并清扫擦试,保持清洁。做好当班运行记录和交接班管理工作。
三、安全注意事项
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 无操作证和酒后都有不允许驾驶起重机。
2. 操作中必须精神集中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 工作中,不允许用吊钩运送人员。
4. 保持起重机清浩干净;不允许乱放设备、工具、易燃品、易爆品和危险品。
5. 一般情况下,起重机不允许超负荷使用,在特殊情况下,经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研究确定后,才允许使用。
6.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允许起吊:捆绑不牢;物件超负荷;信号不明;斜拉;埋或冻在地里的物件;被吊物件上有人;没有安全保护措施的易燃品、易爆品和危险品;钢丝绳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升降机构有故障。
7. 起重机在没有障碍物的线路上运行时,吊钩或吊具以及吊物底面,必须离地面2米以上。如要越过障碍物时,须超过障碍物0.5米高。
8. 被吊物件不允许在人的上空运行。
9. 具有主、副钩的桥式起重机。不要同时上升或下降主、副钩(特殊例外)。
10. 不允许在被吊起的物件上施焊或锤击及在物件下面工作(有支撑时可以)。
11. 必须在停电后,并在电门上挂有停电作业的标志时,方可做检查或进行维修工作。如必须带电作业时,须有安全措施保护,并设有专人照管。
12. 不允许随便从车上往下乱扔东西。
13. 限位开关和联锁保护装置,要经常检查。
14. 不允许用碰限位开关作为停车的办法。
15. 吊钩处于下极限位置时,卷筒上必须保留有两圈以上的安全绳圈。
16. 起重机不允许互相碰撞,更不允许利用一台起重机去推动另一台起重机进行工作。
17. 吊运较重的物件、液态金属、易燃、易爆及危险品时,必须先缓慢地起吊离地面100~200mm,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确认制动器安全可靠后方可起吊。
18. 修理和检查用的照明灯,其电压必须在36V以下。
19. 要定期做安全技术检查,做好预检预修工作。
、操作者应知事项
1. 操作者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对自己所操作的起重机做到了解其性能、结构、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而且还要经常检查、及时保养,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如有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应立即向维修部门反映。
2. 操作者要对车间及工作场地和生产过程和特点有全面的了解,只有这样,才能很好地和地面指挥人员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出起重机的性能,提高工作效率及减少事故。一般情况下,操作者要严格根据指挥人员手势进行操作。操作者有权拒绝吊运违反安全技术规程的物品。
3. 要熟悉挂钩工的信号、手势和哨音。信号不明确时不能操作。随时要注意地面人员发出的信号,以免信号突然改变造成事故。
4. 当挂钩工发出的信号与操作者的想法不一致时,应发出询问信号,确认没有问题,才能进行操作。但挂钩工虽已发出工作信号,却没有注视着吊物时,还不应操作,要再次发出信号,直至其注视吊物时,才能操作。
5. 有指挥人员站立于两个物件之间进行指挥时,一定要发出信号使之离开,但工作性质决定必须处于此种位置指挥时,操作就要特别小心,以免物件摆动碰伤指挥人员。
6. 多人挂钩时,操作者只听从事先规定的指挥人员的信号,但任何人发出的停止信号,都有要立即停止。
7. 开始操作之前,首先要了解车上是否有人;轨道上或轨道附近是否有障碍物;是否可能和邻车相碰;邻车上是否有人在维修。另外,还要把吊运物件的大小、轻重、形状都有看好,使之对在运行中可能发生的问题有一个估计。这样,即使运行中发生问题、思想上也有所准备的,不致临时手忙脚乱。在接近邻车及发现运行线路上有人时,均须发出信号。
8. 对地面的工作情况有不同意见时,不要先操作,等发出信号使指挥人员检查之后再次给出信号时,才能升降或开车。如果确认将要发生问题,即使再次操作信号已发出,也不要操作,直到消除隐患为止。
9. 下列情报况均须发出信号:大、小车的起动和停止;接近邻车或上、下层起重机;开始起升或下降;吊物或吊钩接近人员时。
10. 控制器手柄应按规定进行扳转。在机构停运转之前,禁止将控制器手柄突然转到反方向。在升、降重物时,也不允许剧烈地改变起升或下降的速度,以免引起车体的振动。如果控制器手轮被卡住,应立即拨动紧急开关或按动总停止按钮。
11. 在用两台起重机同时吊运一个物件时,首先要了解它的重量是否已超过单车的额定起重量,如超过,要注意使每台起重机所受的载荷都在其额定的起重量范围内,并对指挥人员的手势和其他参与工作的人以及两台车的配合和周围环境,都要照顾到。
12. 在起吊物件时,必须使吊钩处于物件的正上方。只有这样,才能平稳而准确地吊起物件、并能防止钢丝绳由滑轮槽中脱出或损坏滑轮缘。
13. 校正吊钩对吊物的重心位置时,操纵大车比较容易,因为吊钩处于操作者的正前方,而操纵小车就不同,既要一面起钩,又要观察绳索两边的受力情况,如绳索受力均匀,说明吊钩已处于物件的重心上方。如果绳索有先后受力的情况出现,说明吊钩与物件重心有偏斜,应把小车往绳索先受力的一端移动。在绳索全部受力均匀后再慢慢点车,待物件全部离开地面,方可加快运行速度,决不允许突然起吊。在被吊物接近地面时,也要慢落,最好是物件接近地面的速度为零。这样的操作可使工件不受损坏或引起变形,同时也不会引起桥架的振动或变形。
14. 有时在工作中需要连续点车才能完成其工作过程,此时操作者要对其工作的全面要求有所了解,并做到和指挥人员的密切配合。点车的快慢,要依据指挥人员的手势来确定,不能主观设想。
15. 在被吊物件远离目的地须同时开动大、小车时,起车要慢,中间要快速行驶,并对大、小车同时操作。待吊物接近目标时,要提前减速,不允许快速到达目标而突然停车,否则,工件将发生很大的摆动,同时也使车轮和轨道迅速磨损,传动机构受到冲击,既降低了起重机的寿命也容易造成事故。
16. 升降重物也要在到达指定高速之前就减速。快速地突然停止,将会引起车体很大的振动和变形,也降低了钢丝绳的寿命甚至导致工件变形或损坏,既不安全又容易造成事故。
17. 具有主、副钩的桥式起重机,在两钩换用时,不允许利用上升限位做为停钩的手段,也不允许在主、副钩达到相同高度时再一齐开动两个钩,更不允许在主、副钩翻转物体时再开动大车或小车,否则,都有可能引起钩头落地或吊物脱钩事故。
18. 不工作的吊钩要升到上限位置,而且不允许吊着任何物件。
对外来的响声,要随时注意倾听和分析判断。如属于机构(机械、电气)方面的,要判断其轻重程度、并结合当时物件所处的状态,决定是否立即停车或暂缓停车。停车后,必须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19. 在多人共同捆绑或吊挂物件时,必须要全面看到每个人确已工作完毕,才能再看指挥人员的信号。如果认为捆绑或吊挂方法不符合要求,或可能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危险,不要吊运,并提出改进意见。还有,由于地面工作人员不熟练,多次捆绑挂钩都不成功,此时一定要耐心而积极地提出改进意见、决不要急躁或不耐烦,更不要没有得到信号就升降或开车。
20. 操作中,要做到稳、准、快和安全。所谓稳:就是起动、制动无冲击现象,吊钩不摆动;准:就是能把吊物平稳地吊起来,并正确地运行,而且能准确地停放到指定地点;快:就是能使多机构同时进行工作;安全:即是能合理地操纵设备、不发生任何人身或设备事故。
21. 禁止利用快速下降重物撞击其他物件和用车体碰撞邻车。
22. 同一轨道上的各起重机之间的距离,应保持在1m以上。
23. 当班工作结束后,应把空钩升到上限位置,小车开到司机室的一侧,大车开到梯子口,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切断电源。然后清扫和擦净设备及检查各机构的外部情况,最后做好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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